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教育数据的管理与服务,建立教育数据长效管理的工作规范,依法依规开展教育数据的共享开放,充分发挥教育数据的价值,更好的服务于首府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南宁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南宁市教育数据管理的具体工作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南宁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2023年2月2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南宁市行政立法和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平台”(http://117.141.131.185:8000/law/skip.action),在线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nedu@126.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南区白沙大道南四里8号 南宁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并在信封上注明“对《南宁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邮编:530031。
附件:1.南宁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南宁市教育数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18〕1号)
4.南宁市大数据发展局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数〔2020〕34号)
南宁市教育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