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南宁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体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教规〔2019〕1号),该文件有效期为五年。为保持政策延续性,市教育局于2023年12月起征求了市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体育局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的修订意见,并组织教学专家进行研讨,形成了《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南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2024年2月26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3月11日。现已将收到的关于《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情况汇总,并对采纳情况进行说明,详情见附件。
附件:《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选拔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采纳情况
南宁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