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给学生搭建一个展示自身精神风貌和才艺能力的平台,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更好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据南教体卫艺〔2022〕14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南宁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要求,拟承办南宁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器乐类比赛暨2022年南宁市中小学生民族器乐比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献礼二十大 一起向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
三、参加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各县(市、区)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艺术团员,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的学生。(不含培训机构等公司制招收的培训班学生)
四、比赛形式
以提交节目视频、评委集中评比的方式进行。
五、提交比赛视频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
六、视频制作要求
1.录制场地不限制。具体视频要求如下: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如发现后期剪辑合成,取消参赛资格)。
2.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单位、组别、节目名称”命名(学校 小学独奏组 曲目),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如出现上述信息,视为不合格节目取消参加评比资格)。
3.每个节目视频刻录一个光盘,光盘面上表明“学校、组别、节目名称”。
七、比赛要求
(一)比赛乐器
比赛可演奏中华民族弹拨乐器、拉弦乐器、吹管乐器、打击乐器和广西少数民族特色乐器。
(二)演奏作品范围
1.已公开发表的优秀作品。
2.具有一定艺术水准的原创作品,或改编的中外名曲。
(三)比赛项目及人数限定
项目分为:小学独奏组、小学合奏组、中学独奏组、中学合奏组。其中独奏组人数为1人(现场器乐伴奏限1人);合奏:乐队人数限10-50人,指挥1人(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
(四)演奏时间
各组别均演奏一首曲目,独奏组演奏时间5分钟,合奏组演奏节目9分钟。
(五)伴奏形式
个人组伴奏形式可以采用录音伴奏,合奏组禁止录音伴奏。录音伴奏内容不允许含有比赛所使用的器乐,伴奏学生不设奖项。
(六)参赛名额分配
1.每县(市、区)教育局各选送4个节目参赛(独奏2个、合奏2个)。
2.每开发区教育局各选送2个节目参赛(独奏1个、合奏1个)。
3.县(市、区)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根据实际情况各选送1-2个节目参赛(独奏、合奏均可)。
4.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有分校区的按照校区选送)根据学校实际,推荐1个节目参赛(独奏、合奏均可)。
(七)评分标准
1.参赛曲目健康向上,格调高雅,清新活泼,突出民族特色和地域风格。
2.演奏具有一定技术技巧,能准确、完整、流畅表达乐曲内涵。
3.参赛选手服装、化妆得体,精神面貌良好。
4.原创节目加0.05分,所谓原创节目必须全部素材(包含背景音乐、led背景视频、动作、内容等)为原创,报名原创节目需提供作者授权书或相关协议,不弄虚作假,弄虚作假倒扣0.05分。
(八)作品提交时间及方式
2022年6月30日(星期四)前,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汇总辖区节目视频光盘后以集中邮寄或者交换方式报送,收件地址:南宁市中小学校外教育活动中心6楼613室收(青秀区金洲路22号)。同时分别以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县(市、区)校外活动中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为单位,将《南宁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器乐类比赛暨2022年南宁市中小学生民族器乐比赛报名表》(见附件)电子文档发送到报名邮箱:993257428@qq.com,注明“xx(单位)民族器乐比赛报名表”。报名同时请相关人员加入qq群735562451,以便后续活动通知及时通告。
八、奖项设置
比赛按组别设一、二、三等奖,各奖项获奖比例原则上按照参赛队伍数的20%、30%、50%分配。另设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报名参加团体合奏组的学校及各县(市、区)、开发区优先评奖),个人独奏项目填报1名指导教师,团体合奏项目填报1-3名指导教师。
九、其他
各县(市、区)校外教育活动中心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通知。
联系人:李颖,联系电话:5502620。
附件:南宁市第二十四届中小学艺术节器乐类比赛暨2022年南宁市中小学生民族器乐比赛报名表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