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南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梳理和报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南信联办通〔2016〕11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的通知》(桂教办〔2017〕50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南宁市教育系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