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现公布南宁市教育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情况概述、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联系。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2804643、5528570,邮箱:2804643@163.com。
一、情况概述
2018年,南宁市教育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及相关实施细则,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府办函〔2018〕299号)具体部署,将推动政务公开作为深化职能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制度机制,细化公开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信息公开申请,教育领域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南宁市教育局历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组织领导,2018年,由于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及人事变动,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对外公布工作机构信息。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全面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教育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提高教育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领导基础。强化培训指导,举办1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先后印发实施了21项有关信息公开的制度,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制度中,完善主动公开属性标识、确认、通报制度和操作规范,健全信息公开申请研判、督办、会商机制和保密、机制。2018年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印发《南宁市教育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工作要点逐条逐项定责任、提要求、列举措,牵头各科室(单位)有效推进落实;二是制订《南宁市教育局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南宁市教育局与人民群众的长效沟通机制,推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研究起草《南宁市教育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立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编制发布《南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市教育局各科室各二层机构对业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细致归类,将应主动公开的内容细化为18大类,72个工作事项和97条具体内容,每一项都明确了公开主体、时限和方式。目录涵盖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教育服务、公众参与等内容,覆盖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政务运行全过程,极大地提高了公开内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时,对照目录对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页面进行了同步改版,实现信息公开目录可以直接链接到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做好《南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动态更新。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运营。扎实推进南宁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的运维管理,根据《南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平台。结合有关评估结果和工作实际,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门户网站进行优化,梳理问题目录并逐项整改,打造模块简洁、目录清晰、运维便捷的主平台。新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教育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中小学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等4个信息公开有关栏目;结合我局职能,新设置了“教育综合管理”、“民办教育”、“教育党建与教育扶贫”、“财务与审计”、“职业与社区教育”等5个栏目,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迁移至部门网站工作,优化完善栏目建设,信息发布做到及时、完整和准确。
二、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政务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意见征集”和“征集结果”专栏,《南宁市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南宁市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等9项重要文件草案通过门户网站“意见征集”专栏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情况修改完善后另行发布。在编制起草《南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标准》等重要文件时,通过调查研究、咨询座谈等形式,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加强重大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市教育局局长潘永钟在南宁市政府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解读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回应和解决社会民生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媒体和我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南宁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实施方案(2017年—2020年)》《南宁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试行)》和《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制管理改革实施办法》等涉及面广、群众关心的政策进行了重点解读及宣传报道,先后接受各级各类媒体采访50余次,及时关注社会公众关心的教育热点话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妥善回应学区制改革等热点舆情,舆论态势总体平稳。
(二)推进执行情况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整合媒体报道、专家观点、采访调研和群众声音,公开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全面改薄等重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方便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动态进展,确保执行到位、落实得力。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落实教育事业发展各项情况。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我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并充分利用“南宁教育”微信、《南宁日报·教育周刊》等平台,以专题形式向社会公开2017年南宁教育工作十大亮点、南宁市特殊教育改革创新情况、教育扶贫工作、探索学校文化建设与党建文化相结合之路等的工作进展。二是全面总结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1月12日在局网站公开《南宁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南宁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告》,全面梳理我局2017年政务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公开工作。在取得代表委员同意的前提下,全年共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回复信息55条,实现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100%网上公开。四是推行为民办实事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开设“为民办实事项目绩效公开”专栏,公开我局承担的自治区、南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信息26篇,以公开促绩效提升,以公开促项目落地。
(三)推进管理事项公开。及时公开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信息,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办事指南”、“办事服务”栏目,公开教育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权责清单等各类信息40余条。在我局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公开了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内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南宁市教育系统行政柔性执法指导意见等5条信息,着力提升教育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中考阅卷开放日活动,邀请10多位考生和家长以及10多家媒体记者代表参观评卷点,评卷点安全、公平、科学、规范的无纸化阅卷工作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在门户网站下载亚博主页更新“教育服务”专栏,内容涵盖办事指南、办事服务、热点回应、收费清单等。加强“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依托“南宁市政民互动管理平台”,拓展门户网站监督举报专栏,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截至12月31日,今年共收到“南宁市政民互动管理平台”网上咨询留言共840条,已回复840条,平均处理天数4.99天,及时回复率100%。进一步推进各直属单位办事公开,指导各直属单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明确“六个公开”,即:职能公开、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收费公开、结果公开、监督公开,修订和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和师生办事。组织开展第六届政务公开日活动。召开2018年中小学招生新闻通气会,邀请自治区和我市13家新闻媒体就我市市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和市区小学、初中招生工作进行解读说明,加强学生资助、招生考试等工作的宣传力度,并在我局“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和我局门户网站上公开我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信息18篇。
(五)推进结果信息公开。2018年以来,我局将2017年度南宁市中小学校三好学生标兵、学雷锋标兵、特长生、优秀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17年南宁市中小学课程育德案例、论文评选活动结果和2016年—2017年度南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市级优课名单等34条信息都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集中公开。公布我市中小学校名单、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信息,在门户网站设置“数据发布”和“规划计划”专栏,及时发布教育事业发展有关数据统计和工作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门户网站设置“财政预决算”专栏,并于2月9日公开本部门2018年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于10月15日公开南宁市教育局本级2017年决算和南宁市教育局2017年决算信息,共公开47条信息,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公开。2018年,在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了“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定期公开教育救助、教育发展有关情况。全年公开教育救助政策及解读、申请教育救助办事指南、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33条;公开我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政策及解读、发展规划、教育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学校信息概况、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民办教育管理信息等50余条,及时更新相关政策文件,让社会公益事业更加公开透明。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发挥门户网站的重要载体作用,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和动态信息839条。及时向“一中心两馆”提供信息,按时向市行政审批局和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主动公开部门政府信息303条。
(二)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发布新闻稿50余篇。紧密围绕课后服务、中考招生政策等重大政策出台的重要时间节点,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深入宣传解读政策,充分满足群众知情权。
(三)通过新媒体公开信息情况。加强教育政务新媒体运用,探索门户网站及官方微信联动发布模式,做好新闻发布、热点回应、信息服务等工作。“南宁教育”微信发布信息258次,推送信息1217条,共1558篇文章,订阅用户近5.48万,总阅读量超过45万。在南宁日报设置《南宁日报·教育周刊》专版,共出版52期,内容涉及发布教育政策、校园动态、名师风采、优学秘笈、校园明星等内容,社会反响强烈。与南宁电视台合作举办《校园大视界》栏目52期,展示我市师生风采。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强媒体之间的协调联动,集中发力,打组合拳,共同做好政务发布和解读回应工作。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在线提交等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0件。从申请的内容看,涉及教育综合管理的7件,占70%;涉及教育财政的1件,占10%;涉及招生入学的1件,占10%;涉及教育建设的1件,占10%。
(二)答复情况。10件申请已全部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的2件,占20%;“已主动公开”的3件,占30%;“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5件,占50%。
(三)依申请公开场所建设情况。在局机关设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待点,方便接待群众来访。在局网站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其中包含了依申请公开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设置了依申请公开申请入口,群众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提交依申请公开事项,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本机关没有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本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待继续深入推进,公开平台互动性还需加强。
下一步,南宁市教育局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做好教育公开。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调研。制定专项调研计划,通过实地走访和书面调研,对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各项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摸底调研,为下一步做好统筹谋划和工作部署奠定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结合调研有关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流程,确保制度规范反映新精神、适应新情况。
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政务公开融入政务运行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教育重要政策、进展成效、先进典型的发布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四是持续推进中小学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做好具体部署,指导各中小学继续围绕招生、财务等重要领域,全面推进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完善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南宁市教育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