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桂政办发〔2009〕180号)要求,现公布南宁市教育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联系。邮政编码:530021,联系电话:(0771)2804643、5528570,邮箱:2804643@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贯彻修订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部署,以夯实制度机制为抓手,突出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政务公开工作,深化教育重点领域公开,不断提高教育公开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2020年公开政府信息159条,含规范性文件1件,动态类信息738条。对照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南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定事项,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按时发布教育领域各类政策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教育事业发展和经费执行情况等数据统计,工作推进情况和重大决策意见征集,发布重要政策文件7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文件,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
(二)依法依规答复公开申请。进一步优化受理渠道,规范答复流程,加强与科室、部门间的研判会商,确保依法依规答复每一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全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按时办结11件。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和其他组织通过在线提交等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11件,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占9%;“不属于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2件,占18%,“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5件,占45%,“需申请人补充提交申请材料的”2件,占18%,“属于内部信息不公开的”1件,占9%。对不予公开的1件政府信息做好备案工作。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逐步完善。一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定实施《南宁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有一级公开事项 10 项,二级公开事项 37 项。加强对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管理,通过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一张清单”管到底、实行网上巡查制度和健全年报告制度等方式,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落实。指导各县区15个县区、开发区编制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按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持续推动用权公开。全面梳理我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发布《南宁市教育局权责清单事项(2020年版)》。梳理完成市教育局规范性文件制度汇编,在门户网站集中统一公开1999年至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9份,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服务,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更新调整《南宁市教育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0年)》,不断提高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渠道。一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相关要求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优化页面展示效率,在局网站下载亚博首页调整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个子栏目。网站各栏目实现页面设置、检索功能、下载功能、数据互联互通功能不断优化。定期开展门户网站日常抽查、季度检查,限时整改到位。二是提高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在南宁教育微信公众号上推送信息267期、文章2530篇,做到重要政策及解读、重要会议活动、重要决策推进情况应公开尽公开。
(五)不断强化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在门户网站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形成各县区和各学校的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负责人员名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邀请市行政审批局业务骨干对全市教育系统170名业务负责同志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讲座,切实提高业务能力。
(六)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突出抓好教育领域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招生考试、行政执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注重完善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适应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根据工作职责,突出抓好社会关切的复学复课、校园防控、防疫知识、空中课堂、心理疏导等信息发布,在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复学政策及解读17篇,发布动态类信息830篇。强化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接受媒体采访44次,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发布稿件231篇,主动回应关切,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二是持续做好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信息公开工作。以控辍保学、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建设和学生资助为重点,截至12月31日,共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开政策措施、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等信息190条,在《南宁日报》等区市媒体发布信息78条,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出台实施南宁市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行政执法制度,编制《南宁市教育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并在网站主动公开,动态调整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信息,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依据,落实执法科室和执法责任,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推进历史政府信息转化公开。对2017-2019年以来公开属性认定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审查工作,对因情势变化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进行主动公开,新增27条信息。
(七)全面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办理代表委员同意公开建议提案共39件,均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宣传办理结果成效,在《南宁日报·教育周刊》上发布办理结果工作情况宣传报道新闻2篇,积极回应民生诉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327127件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2 |
9230590.02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 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 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七)总计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政府、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比较陈旧,中小学校信息公开规范化程度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20年,南宁市教育局按照各级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印发了《南宁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中公开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主体、范围、实现、渠道和形式,为提高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奠定基础。同时,通过网上巡查、年度报告、清单管理等方式,强化监管,进一步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南宁市教育局网站网址为http://jy.nann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南宁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