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直属管辖的特殊学校为南宁市阳光特殊学校,其入学指南如下表:
事项名称 |
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指南 |
办理条件 |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
办理依据 |
南宁市教育局每年发布的《南宁市城区招生工作通知》 |
办理材料 |
1.本市户籍学生需要材料:(1)残疾证;(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3)身份证;(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信息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若无房产证明,则需要:①无房证明;②证明实际居住地的相关材料;(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县级以上医院入学常规体检材料(含肝功能检查),如有特异体质,要说明并提供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核)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材料:(1)残疾证;(2)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学生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身份证;(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5)合法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6)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材料(下列之一:国家规定的在本市工作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7)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8)县级以上医院入学常规体检材料(含肝功能检查),如有特异体质,要说明并提供材料。 3. 报读初中一年级,还需提供学籍证明(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含全国学籍号及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小学的学籍信息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素质报告手册、获奖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核) |
办理流程 |
1.学校发布招生简章; 2.学生家长根据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3.六月中旬学生及家长携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间两周); 4.学校招生工作小组根据提供材料审核(若材料不齐全、错报、漏报,则两周内补齐) 5.七月中旬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名单; 6.九月新生报到,注册入学。 |
办理时间 |
每年6-7月 |
办理地点 |
南宁市特殊教育学校 |
办理时限 |
2个月 |
联系电话 |
0771-3148420 |
收费情况 |
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