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现公布南宁市各县(市、区)、开发区2022年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黑白名单实行动态管理,供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请各单位通过微信、qq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用好黑白名单,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如确有需要,应选择资质齐全、管理规范的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时主动核对机构提供的账户,确保培训费用存入监管账户中。
附件:南宁市各县(市、区)、开发区2022年第一批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