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提高义务教育整体水平,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
2018年底,我市6个县区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评估,至此,全市12个县(区)全部通过国家认定,均获得“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称号,我市提前两年完成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目标任务。2019年,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面,我市主要抓好巩固和提高工作。一是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成果。根据2018年国家督导评估指出的存在问题和自治区提出的整改要求,南宁市教育局及时研究分析,结合存在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及日常督导发现的薄弱环节,全力指导横县等六县(区)加紧制定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国检”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积极统筹协调督导力量加强对县(区)的指导,全面督促指导县(区)采取积极措施逐项对照国家标准抓建设、补短板、促提升,进一步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三是努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指导各县(区)开展调研摸底,做好数据监测,制定实施方案,并全力推进。南宁市教育局统筹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规划,争取到2022年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比例达到20%。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多措并举,积极补充农村教师。加大教师编制统筹配置力度,健全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多渠道引进教师。通过公开招聘教师、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面向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教师,对乡镇以下学校教师公开考试招聘岗位采取免考笔试、开辟“绿色通道”等倾斜措施,解决当前教师编制、控制数空缺较多的问题,确保各县区教师及时补充到位。继续积极招聘特岗教师。认真落实农村小学全科定向教师培养计划,为乡村学校储备一批“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能胜任小学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2019年,补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408人,招聘义务教育学校特岗教师406人,计划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定向教师265名、定向培养小学壮汉双语教师145名。
二是改善待遇,留住乡村教师。2016年起市、县区两级财政加大配套经费投入力度,使全市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及其他地区教学点教师每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最低标准从200元提高到300元。2019年3月,自治区发文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计划奖补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0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50 元。文件落实后,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最低标准将提高。实行评优评奖倾斜政策,表彰指标分配时优先向乡村学校一线教师倾斜。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符合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认定条件16360人,符合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认定条件14005人。在职称评审方面,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切实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不断提高和增强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
三是加强交流与培训,提升乡村教师水平。继续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提高师资流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水平提高,2018-2019学年全市共有398名校级领导和4091名专任教师参与交流轮岗。以培训、研讨、跟班挂职、师徒结对等方式加强培养培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 函授学历教育”“集中培训+基地研修”的培养模式,切实提高教师的教学技能和专业水平。
三、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财政加大力度,为学校配备班班通、计算机教室、数字化实验室以及添置各类教育教学设备。扎实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启动南宁教育系统专网应用,完成全市教育系统86个点高速互联。打好南宁智慧教育“云-网-端”一体化应用基础。完成南宁市教育基础数据清洗和接口开发;启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和“南宁智慧教育app” 应用试点工作。
四、提升教师信息技术教学应用能力。
深入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培训活动,2019年培训教师850人。举办了2019年南宁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展示观摩评选活动,并指导县区积极开展县区级评选活动。在2019年全区中小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优秀课例展示观摩评选活动中,南宁市选送的16节参评课全部获奖,获奖数量、一等奖数量全区第一,共获得1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也是唯一一个选送作品全部获奖的市。南宁市教育局获得了优秀组织奖。继续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2018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总节数和优课率再次领跑全区,有236节被评为省级优课、94节被评为部级优课;2019年上半年南宁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晒课数为4354节,准优课1858节,名列全区第一。这些优课为全市中小学提供了丰富的优质课程资源,成为优质资源共享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