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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指挥部教育保障组关于印发《推进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30 00:00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开发区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指挥部教育保障组及其成员单位,市教育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现将《推进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秦孝俊、吴彦蓁,联系电话:55846655568040


      南宁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

指挥部教育保障组     

                    2022年4月29日      




推进南宁市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控辍保学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发区抓好控辍保学工作问题整改,巩固控辍保学“双清零”工作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义务教育保障成果,紧盯控辍保学,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双线四包”和“三级联动”工作责任

要贯彻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和“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政府线、教育线双线责任,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师包人,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校长责任制,网格化管理,推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劝返工作,协调人社、公安、司法、民政、妇联、残联等成员单位发挥联控联保作用,根据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二)完善动态监测机制和报告制度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组织乡村振兴、教育、公安、残联等部门定期比对排查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情况,为开展大数据分析比对创造条件。加强重点地区、重点学段、重点群体、重点时段学生返校上课情况的监测。指导学校加强学籍管理,完善缓学、免学、休学手续,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逐一对学生就读信息进行核实和更新,确保学籍管理系统学籍状态与学生实际就读状态一致。坚持学生返校情况日报告制度。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外地学生辍学后,就读地教育部门要及时书面通知户籍地教育部门,根据学生去向和劝返责任开展劝返工作,确保管理不断档。

)完善辍学劝返工作机制

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一周内学校要及时做好家访、上门劝返和跟踪工作,及时报告乡镇政府和教育部门,确保行政力量迅速介入,把辍学问题消化在早期。对于极端厌学的学生,用好“政策性休学”政策,对经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报县级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后,可办理政策性休学手续,同时要继续做好劝返工作。对已经办理政策性休学的学生,做到每3个月至少1次,每个学期至少2次,每年至少4次的劝返工作。

(四)加强台账管理和请销假管理

加强控辍保学台账数据管理,对台账数据、台账资料要逐一复核,及时更正、更新台账资料和数据,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人、不漏一项,确保台账经得起推敲、经得起考核。要严明工作纪律,实事求是整理工作台账,严禁弄虚作假。学校要加强请销假管理制度,明确请假流程、审批权限、假条格式,做好规范管理工作。

(五)完善督导检查工作

通过市教育局联系点常规检查、“扬帆计划”学员专项检查、县区交叉检查、暗访督查等形式,督促各级各相关部门增强责任意识,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1.市教育局联系点常规检查。检查成员根据南宁市教育局领导联系点分工安排对应的科室和二层机构人员组成。检查频率为不定期抽查,各组在日常各项工作检查时,同时开展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2.“扬帆计划”学员专项检查。检查成员由南宁市教育局中青年干部“扬帆计划”学员组成。检查频率为2个月一次,各组(分组情况另行通知)可根据工作安排每2个月到县(市、区)、开发区开展专项实地检查1次。

3.县区交叉检查。检查成员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组成,以交叉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每个县(市、区)、开发区成立一个不少于3人的检查组。检查频率为每学期开展1次检查,时长一周。

4.暗访督查。检查成员由南宁市乡村振兴和防止返贫致贫指挥部教育保障组抽调人员组成,不定期到各县(市、区)、开发区暗访督查控辍保学成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控辍保学专项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防止松劲懈怠。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制定本单位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强化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对辖区义务教育学校的督导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

(三)加强督查问责。对控辍保学工作认识不到位,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被上级督查暗访通报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保障组将对相关教育部门进行通报、约谈、发督办函等。


主办单位:南宁市教育局

地址:南宁市金洲路22号 email:2804643@163.com 电话:0771-2804643 邮编:53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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