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方梅,女,1984年5月生,汉族,籍贯陕西安康,200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中小学一级教师,现任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办公室主任,拟任南宁市教育局直属二层机构(单位)副职领导职务。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9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或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教育工委组织部2811691,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5583133)。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南宁市教育局党组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