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展示南宁市教育系统师生良好的艺术作品创作才能和较高的审美水平,喜迎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经研究,我局计划于2021年1月中旬举办南宁市第十九届教育系统师生迎春艺术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礼赞美丽新时代 喜迎建党一百年
二、展览时间
2021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展览地点
南宁市博物馆。
四、展区和名额
(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事业办、民办学校:每位美术老师限送作品1件,学生作品每校限送2件作品参加评选。
(二)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西乡塘区、青秀区各100件;武鸣区、横县、宾阳县各80件;江南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马山县、上林县、隆安县各50件;高新区、经开区各30件;东盟区20件。要求学生作品不低于名额的60%。
(三)专区作品:每人10米,人员待定。
(四)艺术节现场创作活动部分学生优秀作品。
五、作品种类
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剪纸、刺绣、雕塑、装置艺术等。
六、作品规格、要求
(一)尺寸要求:国画、书法作品不超过4尺宣纸,油画带框不超过1.5米,摄影作品放大12寸照片一张,装饰画等不大于60×80厘米。每件作品背面写明清单的项目内容。
(二)装裱要求:国画、书法装裱带轴,装饰画装裱托底,摄影、油画作品带框,带框作品背面至少有两个挂钩,如用镜面材料要用亚克力材质,避免玻璃材质在搬动时不小心破裂。
(三)作品要求:所有选送作品必须是2019年至2020年创作的艺术精品,往届参展的作品禁止再上报。
(四)市级评比办法:
(五)每件学生作品限报指导老师1名。
七、评奖
按学生组、教师组和指导教师组,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联系人:黄能建,联系电话:2807293
附件:1.南宁市第十九届教育系统师生迎春艺术作品展学生作品清单
2.南宁市第十九届教育系统师生迎春艺术作品展教师作品清单
南宁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