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51号),我市有南宁市第二中学等6所中小学被评为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现转发给你们,各传承学校要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县(市、区)、开发区,各学校切实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体育、美育全过程,贯穿于学校“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文化建设中,引领学生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意在民族民间音乐、民族民间美术、民族民间舞蹈、戏剧、戏曲、曲艺、书法(篆刻)、传统手工技艺和民族传统体育等方面的传承,注意从项目的目标、计划、策略、措施和取得成果等积累素材,以便做好下一届评选申报工作。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名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
51号)
南宁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