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实施《南宁市教育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南教规[2022]3号),于2022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构建了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完善了全市教育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体制,健全了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
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实施《南宁市教育领域信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7 09:55
来源:南宁市教育局 作者:南宁市教育局
南宁市教育局印发实施《南宁市教育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南教规[2022]3号),于2022年8月5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办法》构建了教育领域社会信用体系相关制度,完善了全市教育行业主体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体制,健全了守法诚信褒奖和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