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二层机构,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桂教政法〔2021〕20号)和《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信用南宁 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周的通知》(南信办〔2021〕4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南宁市教育系统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和《南宁市教育系统2021年“信用南宁 美好生活”主题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探索建立常态化的宪法学习和诚信教育机制,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和诚信教育进机关、进校园活动。
二、请各单位、各学校认真梳理“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参与“宪法晨读”活动的学校数量、学生人数、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其他活动开展情况,附带活动情况的图片、视频、形成综合文字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12月6日前发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邮箱。
三、请各单位、各学校将开展信用宣传周活动或已经组织开展过的信用宣传教育相关动态信息、活动总结、精选图片(照片需有文字说明,原图)等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4日前发至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联系。
联系人:张旭、曾炜宇,联系电话:2812529;
邮箱:nnsjyjfgk@126.com。
附件:1.南宁市教育系统2021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实施方案
2.南宁市教育系统2021年“信用南宁 美好生活”
主题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
南宁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