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南宁市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精神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0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加强劳动教育的新要求,全面构建体现时代特征的劳动教育体系,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提升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
2020年7月7日,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明确了劳动教育性质和基本理念、劳动教育目标和内容、劳动教育途径、关键环节和评价、学校劳动教育的规划与实施、劳动教育条件保障与专业支持。
2020年8月22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6号),提出了要明确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内容要求,发挥学校在劳动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发挥社会在劳动教育中的支持作用,要扩充劳动教育资源、确保学生劳动教育安全、加强劳动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劳动教育经费投入、开展劳动教育研究,要加强劳动教育的组织领导。
二、文件依据
(一)《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
(三)《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桂发〔2020〕16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四大部分构成。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有序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
(二)工作措施
一是系统开设劳动教育课程;二是切实开展劳动实践活动;三是多元扩大劳动教育资源;四是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五是充分发挥家庭基础作用;六是深入开展劳动教育研究;七是健全劳动素养评价制度。
(三)实施步骤
提出了对启动实施阶段、完善提升阶段、品牌引领阶段的核心工作和要求。
(四)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二是落实经费投入,强化安全保障;三是加强督导检查,注重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