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力度,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依据
(一)广西教师队伍建设“十四五”规划(六稿)
(二)自治区教育厅等六部门转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桂教教师〔2021〕2号)
(三)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发〔2018〕28号)
(四)品质教育 学在南宁——南宁市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总体方案2021-2023的通知(南教工委发〔2021〕10号)
三、重点说明
本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措施、重点工程、工作保障等六个部分组成。
“指导思想”重点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推进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的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十大工程”,助力“品质教育 学在南宁”教育品牌打造。
“基本原则”主要突出师德、名优教师队伍建设、乡村教师培训、培训工作统筹联动。
“主要目标”着眼于培训及管理体系建设,培训品牌打造。具体要进行分层分类分科分岗位培训,明确学时要求。
“工作措施”方面提出了“南宁教育云平台”建设,“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的组织,培训质量评估,培训基地建设,培训机构职能建设,培训内容建构,结合“品质教育 学在南宁”系统工程要求探索基于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的“新入职教师——成长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优教师”五级梯队分层培训模式。
“重点工程”在延续“十三五”期间优质工程的基础上,按照当前急需培训培养的重点,将教师、校长、教研员三支队伍的梯队建设思路贯穿其中,提出“十四五”期间“十大工程”。分别为品质教师强基工程,信息技术提升工程,教学骨干育秀工程,学科带头人深蓝工程,教坛精英领航工程,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工程,教研员队伍领军工程,青年干部扬帆工程,卓越校长培养工程,特色专项培养工程。为落实“十大工程”,在附件中细分出30个项目,并落实责任单位。
“工作保障”中突出制度保障、投入保障、环境保障,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四、征求意见及修改过程
(一)2021年2月10日至19日,局人事科将《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征求意见。
(二)2021年3月12日至17日,局人事科将《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发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单位,各事业办、民办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征求意见;将附件《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任务分工一览表》发局机关各科室,市教科所、市师培中心征求意见。
局人事科组织起草专家组针对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十四五”规划》。
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