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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南宁市教育局 效力状态:有效
标  题:南宁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南教〔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6日

南宁市教育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南宁市 “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12:00  

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部、编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广旅局:

现将《南宁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教育局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

                                      委员会组织部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4月14日






南宁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

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强县域普通高中(县、县级市举办的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建设的决策部署,整体提升我市县中办学水平,更好适应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坚持把提升县中办学能力作为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基础教育差距的重要抓手把提升县中办学水平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把县中发展作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提升重点,抓好市级统筹,优化各方资源配置,筑基提质、补短扶弱。进一步夯实县域主体责任,加大对县中发展提升的保障力度,努力引育并举,实现生源、教师队伍、硬件改善、管理方式等诸多要素的有效结合,提升自身“造血”功能,为县中稳步振兴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县中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市域内县中和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机制基本健全,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全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9%。普通高中招生全面规范,县中生源得到有效巩固;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县中教师队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县中办学经费得到切实保障;薄弱县中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学校建设基本实现标准化,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成效显著,县中教育质量显著提高,普通高中高质量、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招生管理,稳定县中生源。

2023年起,根据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统一命题的统一要求,全面推进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成绩及信息科技(信息技术)、劳动教育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地区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探索将美育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地区教育质量评估的参考依据。全面规范招生秩序,为县中发展留下稳定生源。全面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含县级市)的普通高中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城区的普通高中在所在区或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并向薄弱初中倾斜。规范特殊类型招生,促进县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市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健全招生计划和录取库比对机制,坚决杜绝违规跨区域掐尖招生,对违规跨区域招生的单位和学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稳定县中生源。严格学籍管理,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落实教育部“九个严禁”招生纪律,维护良好教育生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二)完善管理机制,稳定县中教师队伍。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利用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政策,并根据普通高中布局调整、在校生规模变化等情况,按学年动态调整周转编制配备,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完善教师资源统筹使用、动态调配的管理机制,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选课走班教学要求和学科教师结构变化,通过统筹师资调配、跨校兼课、教师走教等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着力解决县中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缺员问题。创新教研工作机制,配齐专职教研员,健全区域教研、联合教研、驻校教研等机制,加大教研员联系县中蹲点指导力度,遴选推广县中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适当提高中小学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中高级教师岗位设置适当向县中倾斜完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县中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优秀人才倾斜。鼓励各县(市、区)将县中优秀人才纳入当地人才保障范围。不得挤占、挪用县中教职工编制或长期借用县中教师,严禁有关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借调县中教职工。按照自治区要求,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持续落实严格管理。严禁恶意抢挖县中优秀校长和教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教师流动手续,严禁城区学校到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于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从县中抢挖服务期内教师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三)打造优秀师资,提高县中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县中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加强校长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县中校长。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县中校长后备人才库。各县(市、区)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名师培养计划,通过“国培”“区培”“市培”“县培”“校培”,培育县中的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重视和促进每一个教师的专业发展,畅通进修学习途径,不断加大普通高中教师的交流学习力度,拓展教师思维和眼界。深入实施教师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分层分类实施教师培训,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新方法新技术应用作为培训重要内容,注重加强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深入实施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引导县中选择适合的教学成果进行实践。坚持完善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日常评价、质量监测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备课、听课、评课和推门听课制度,通过组织开展教学视导、教学基本功大赛、学科竞赛、专家讲座、课题研究等,不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实施对口帮扶,带动县中办学提升。

实施县中帮扶工程。推进浙江大学托管帮扶马山县马山中学和区内高校结对帮扶县中工作,借助高校和先进地区的人才资源优势和现代化办学理念,增强县中办学活力和内生动力政府可给予帮扶学校一定管理费。推进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深圳市帮扶马山县第三高级中学。做好市区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自治区特色普通高中帮扶薄弱工作,促进薄弱县中更新办学理念,找准发展定位,理清办学思路加强课程建设,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完善教研制度,加强教研队伍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提升教师专业能力。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对在帮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团队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五)加强学校建设,改善县中办学条件。

将县中发展纳入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体系。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优化学校布局,制定《南宁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新建普通高中学校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逐步撤并规模较小(500人以下)的乡镇高中,办好办学历史较长、生源较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乡镇高中。严禁随意撤并县中,严禁超标建设豪华学校。按照国家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组织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各(市、区)要“一校一案”制订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市、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每个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县中。各县(市、区)要完善配套设施,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工程建设监管,确保建设质量。加强县中信息化终端设备配备,优化县中信息化教学环境, 推动学校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升级,到2025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 推进“三个课堂”建设和应用,推行“平台 教育”服务模式,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提高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支持和培育信息化基础条件较好的县中开展信息化融合创新实验区(校)建设,加大教师信息素养提升与技能培训,常态化开展信息化教学指导工作,不断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继续实施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建立大班额动态预警机制,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大班额。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市、县(市、区)要制定大规模学校规模压减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大规模学校,优化校舍资源配置和功能结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加大经费投入,保障县中正常运转。

加大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强化县级财政投入责任,并向县中倾斜。健全普通高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水平。完善普通高中成本分担机制和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办学成本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对学费收费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加强对学校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控债务风险。继续实施好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等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打造办学特色,提升县中育人水平。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总结推广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的“南宁经验”,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支持5所县中建设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推广使用普通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建设成果,打造一批课程基地群。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探索开展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试点工作。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发展指导,搭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深化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联合育人,鼓励普通高中与高等学校共建研究性实验室和实践基地,对普通高中学生开放大学先修课程。充分利用县域内的特有资源,形成具有地域标识和鲜明办学特色的普通高中育人模式。根据学校定位、学生发展和传统优势等,优化课程设置,在基础课程、拓展课程基础上创新开发特色课程,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养和个性发展的专题化、系列化、模块化的特色课程体系,在引进培养特色专业教师、实施特色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加强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结合新高考、新课改的要求和特色建设需求,创新特色教学方式,探索推进互动式、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改革,尊重学生学习兴趣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引导学生主动学习、深度思考、积极提问、自主探究,努力为具备不同潜能学生提供适合的多样化特色教育,让每一所县中都有鲜明特色印记。〔责任单位:教育;完成时限:长期推进〕

四、组织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县中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实现县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使学校党组织成为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规范县中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强化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行党支部评星定级管理。加强示范品牌建设,开展“一校一品 ”党建品牌示范校创建,推进党建品牌特色化。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将县中发展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积极推动解决县中发展提升面临的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委、组织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要把县中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开展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学校建设。教育部门要主动对接,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加强对县中教育教学改革的指导。财政部门要健全县中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编制部门要指导各县(市、区)根据相关编制标准核定县中教职工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支持县中及时补充教师,完善县中教师待遇保障和激励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保障县中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督导评价问责。

各县(市、区)研究制定本地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将县中发展提升作为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落实自治区要求,把县中发展情况作为评价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县中发展提升情况跟踪督导机制,重点督导检查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县中教师配备、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化解大班额和大规模学校、办学质量提高等方面情况对督导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强化问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各县中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县中发展提升的典型经验、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开设的“县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专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科学教育质量观,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及奖惩学校和教师。加强对广播电视、报纸以及新兴媒体的管理和引导,严禁炒作升学率和高考状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政策解读:《南宁市“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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